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正文



邯幼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公示
时间: 2026-03-31      点击数: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公示


1 收费主体: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 计费单位:/·学年

3 收费项目1)公办高职高专学费(2)高等学校住宿费

3公办中职学费4中职学校住宿费(5)中外合作办学学费

4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城市户口

2300/·学年

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350/·学年

公办高职高专学费[师范类]

3500/·学年

公办高职高专学费[非师范类]

5000/·学年

公办高职高专学费[艺体类]

7000/·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学费

18000/·学年

高等学校住宿费

500/·学年

5 收费依据: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委《关于调整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9】第 12 号; 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8]42 号;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局《关于印发<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8]6 号。

6 收费范围:在校学生

7 收费对象:在校大专生、中专生

8 征收方式: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小条缴款通知书,缴款人通过 微信、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扫码缴费。

9 减免规定:依据邯科职办【202163 号文件执行

(一)全额减免

1.烈士、优抚家庭子女、孤儿;

2.父母其中一方去世的单亲家庭或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3.主要家庭成员因患有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家庭困难的学生。

(二)减免所缴费用的 50%

1.残疾家庭或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

2.当年报到入学新生,家庭因遭遇特殊灾祸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的重大损失。

10 监督举报电话:0310-3019456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 3 30  


Copyright ©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院 版权所有